|
電話:0775-2835986 手機:13005968608 祝生 公司地址:廣西玉林市廣場東路369號(原勝利垌開發(fā)區(qū)) 郵編:537006 E-mail:chengxintm@163.com 公司網址:www.climaservicesrl.com |
|
食藥總局關于啟用新版《食品生產許可證》的公告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關于啟用新版《食品生產許可證》的公告 (2015年 第198號) 為全面貫徹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》、《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》(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令第17號)等法律、法規(guī)及規(guī)章要求,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決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,正式啟用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。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: 一、國家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總局負責制定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正本、副本式樣(附件1)。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(qū)域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的印制、發(fā)放等工作。 二、原食品流通、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未屆滿的繼續(xù)有效;食品經營者在原食品流通、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內申請更換為食品經營許可證的,許可機關應按照有關規(guī)定予以更換;原食品流通、餐飲服務許可證有效期屆滿,由原發(fā)證機關予以注銷。 三、食品經營者應當妥善保管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,應當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懸掛或者擺放《食品經營許可證》正本。 特此公告。
附件2 《食品生產許可證》填寫說明 為了確保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(jiān)管部門頒發(fā)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正本、副本及品種明細表的內容填寫規(guī)范化,特作本說明。 1 正本 1.1 生產者名稱 應與生產者營業(yè)執(zhí)照標注的名稱保持一致。 1.2 社會信用代碼( 身份證號碼) 應與生產者營業(yè)執(zhí)照標注的社會信用代碼內容保持一致,生產者為個體工商戶的,則填寫生產者有效身份證號碼,并隱藏身份證號碼中第11位到第14位的數字,以“****”替代。 根據《國務院關于批轉發(fā)展改革委等部門法人和其他組織統(tǒng)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設總體方案的通知》(國發(fā)〔2015〕33號),自2015年10月1日起將推行實施社會信用代碼。申請人在按規(guī)定取得社會信用代碼之前,本證書社會信用代碼可暫時填寫組織機構代碼。 1.3 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 應與生產者營業(yè)執(zhí)照保持一致。 1.4 住所 應與生產者營業(yè)執(zhí)照保持一致。 1.5 生產地址 填寫獲證生產者實施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生產行為的實際地點。涉及多個生產地址的,應當全部標注,并以分號隔開。 1.6 食品類別 按照《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所列食品類別,依據許可決定據實逐一填寫,生產食品添加劑的標注食品添加劑。 1.7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自發(fā)證機關許可生效之日起,按照行政許可有效期5年計算,要求生產者終止生產行為的具體日期。有效期不得大于5年。 1.8 許可證編號 按照《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》第二十九條規(guī)定填寫,具體編號規(guī)則如下: 1.8.1 編號結構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由SC(“生產”的漢語拼音字母縮寫)和14位阿拉伯數字組成。數字從左至右依次為:3位食品類別編碼、2位省(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)代碼、2位市(地)代碼、2位縣(區(qū))代碼、4位順序碼、1位校驗碼。 食品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碼用第1—3位數字標識,具體為: 第1位數字代表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生產許可識別碼,阿拉伯數字“1”代表食品、阿拉伯數字“2”代表食品添加劑。 第2、3位數字代表食品、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。其中,食品類別編號按照《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所列食品類別順序依次標識,即:“01”代表糧食加工品,“02”代表食用油、油脂及其制品,“03”代表調味品,以此類推……,“27”代表保健食品,“28”代表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,“29”代表嬰幼兒配方食品,“30”代表特殊膳食食品,“31”代表其他食品。食品添加劑類別編號標識為:“01”代表食品添加劑,“02”代表食品用香精,“03”代表復配食品添加劑。 1.8.3 省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 省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(qū)劃代碼》(GB/T 2260-2007)執(zhí)行,按照該標準中表1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、特別行政區(qū)代碼表中的“數字碼”的前兩位數字取值,2位數字。 1.8.4 市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 市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(qū)劃代碼》(GB/T 2260-2007)執(zhí)行,按照該標準中表2-表32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代碼表中各地市的“數字碼”中間兩位數字取值,2位數字。 1.8.5 縣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 縣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(qū)劃代碼》(GB/T 2260-2007)執(zhí)行,按照該標準中表2-表32各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代碼表中各區(qū)縣的“數字碼”后兩位數字取值,2位數字。 1.8.6 順序碼 許可機關按照準予許可事項的先后順序,依次編寫許可證的流水號碼,一個順序碼只能對應一個生產許可證,且不得出現空號。 1.8.7 校驗碼 用于檢驗本體碼的正確性,采用GB/T 17710-1999 中的規(guī)定的“MOD11,10”校驗算法,1位數字。 1.8.8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的賦碼和使用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應按照以下原則進行賦碼和使用。 1.8.8.1 屬地性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堅持“屬地編碼”原則,第4位至第9位數字組合表示獲證生產者的具體生產地址所在地縣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,涉及兩個及以上縣級行政區(qū)劃生產地址的,第8、9位代碼可任選一個生產地址所在縣級行政區(qū)劃代碼加以標識。 1.8.8.2 唯一性 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在全國范圍內是唯一的,任何一個從事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的生產者只能擁有一個許可證編號,任何一個許可證編號只能賦給一個生產者。 1.8.8.3 不變性 生產者在從事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生產活動存續(xù)期間,許可證編號保持不變。 1.8.8.4 永久性 食品生產許可證注銷后,該許可證編號不再賦給其他生產者。 1.9 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機構 填寫負責對獲證生產者實施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的全稱。 1.10 日常監(jiān)督管理人員 填寫負責獲證生產者日常監(jiān)管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的有關人員,日常監(jiān)管人員不少于2名。 1.11 投訴舉報電話:12331 統(tǒng)一填寫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投訴舉報電話“12331”。 填寫頒發(fā)《食品生產許可證》的食品藥品監(jiān)督管理部門全稱并加蓋公章。 1.13 簽發(fā)人 填寫發(fā)證機關食品生產許可批準人姓名。 1.14 年月日 填寫發(fā)證機關簽發(fā)許可的日期。 1.15 二維碼 證書部分載明事項的電子顯示方式。碼中記載生產者名稱、社會信用代碼(身份證號碼)、法定代表人(負責人)、生產地址、倉庫地址、食品類別、許可證編號、有效期及各省局向社會公開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生產者相關信息網址。 2 副本 應與正本各項填寫內容保持一致。 3 食品生產許可品種明細表 3.1 許可證編號 應與本說明1.8填寫內容保持一致。 3.2 序號 獲得生產許可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類別的排列順序號。 3.3 食品類別 按照《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》第十一條所列食品類別,依據許可決定據實填寫。生產食品添加劑的,按照“食品添加劑、食品用香精、復配食品添加劑”類別,依據許可決定據實填寫。 3.4 類別編號 填寫生產者生產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所對應的產品類別編號,具體編號見《食品分類目錄》。 3.5 類別名稱 填寫生產者生產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所對應的產品類別名稱,具體名稱見《食品分類目錄》。 3.6 品種明細 填寫生產者生產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劑所對應的具體品種、明細的名稱,填寫方式為“品種(明細)”,具體名稱見《食品分類目錄》。 3.7 備注 填寫其他需要載明的事項,生產特殊醫(yī)學用途配方食品、嬰幼兒配方食品的需載明產品注冊批準文號。 3.8 外設倉庫 填寫生產者在生產場所外設置的倉庫(包括自有和租賃)的名稱和具體地址。
|